(二)推进边疆法治建设,精准把握检察机关监督属性
1.持续优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41件349人、起诉308件538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不构成犯罪和实事不清、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批捕292人、不起诉207人。与防城边境管理大队联合开展民警岗位轮训,加强公检两家业务交流和探讨,同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提升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效能,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4份,检察建议书3份,进一步规范财产刑执行和监外执行监管工作。
2.全面深化民事行政监督。坚持夯实基础、专项引领、提升质效,进一步畅通民事救济渠道,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0件,制发检察建议8份,支持农民工成功追索劳动报酬29.5万元;加强与有关单位协作配合,衔接联动,参与法院共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江某某、钟某某诉有关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案,结合化解争议、监督权力、救济权利理念,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件,行刑衔接案件11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
3.不断强化公益诉讼监督。聚焦“双碳”战略目标,受理公益诉讼线索31件,立案29件,督促整治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等多个领域问题。紧盯食品安全问题,督促3家自动售货机经营者依法公示经营信息,确保售货机“持证上岗”。督促4家散装米酒作坊在外包装如实注明相关信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办理的诉胡某某等人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自治区精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例。
(三)司法保障民生福祉,做优做实检察机关人民属性
1.筑牢民生民利法治屏障。围绕民生关切,起诉失火、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56件58人,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42件50人,起诉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案件36件5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6.81%,确定量刑建议采纳率94.77%,有效减少社会对抗。
2.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石。资助近9万元帮助乡村振兴挂钩村发展产业、改善民生。向13名生活困难刑事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5.5万元。针对占用、污染耕地、林地和涉耕地占用税收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针对违法当事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砍伐国家重点公益林的行为,探索适用“以劳代偿”生态损害赔偿模式,让当事人由“毁林人”转变为“护林人”,该案件在广西检察院公众号、防城港市电视台等官方媒体被广泛报道。
3.密织未成年人保护法治经纬。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特别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7人,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9人,开展心理疏导14次,对10名被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监督考察帮教。办理广西首例由基层检察院提起的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支持当事人起诉涉案商家赔偿文身清洗费6000元,督促文身行业规范管理。多元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4次,其中,以不提倡未成年人文身为主题录制并发布的法治网课点击量达1万余次,针对未成年人文身“低龄化”问题采访视频被“学习强国”平台、北京、广西等多家电视台采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锻造过硬干部队伍,持续提升检察机关自强属性
1.党建引领,凝聚队伍“合力”。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检察工作的“纲”与“魂”,不断强化我院党员干部“政治三力”。持续深化“边陲检韵党旗红”党建品牌宣传力、影响力,为新时代边疆基层检察工作注入“红色动能”。党建案例入选自治区机关党建工作优秀案例,检察宣传片《边境守护者最美检察蓝》在“学习强国”平台展播。
2.正风肃纪,保持队伍“定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针对七届防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落实整改措施51项。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重大事项22件。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为全区唯一获评“清廉广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检察机关,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案例作为全区仅有的5个机关典型案例之一,在刘宁书记出席的清廉广西建设工作现场会上印发。
3.守正创新,激发队伍“活力”。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树形象主线,以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为抓手,以打造检察业务品牌为载体,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契机,积极开展“争先进创一流”创建工作,不断激发队伍“内生动力”。截至目前,共打造出“边陲检韵”检察文化品牌,“边陲检韵党旗红”党建品牌、“边境+民族”刑检品牌、“边城检馨”未检品牌、“一线两点两跨区三大保护区”公益诉讼品牌五大工作品牌,以品牌矩阵推动防城检察工作不断创新突破、提质增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建对业务促进力度不足,融合不够,存在“两张皮”问题
我院党建工作在全市、自治区都具有一定影响力,但在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过程中,存在党建谋划与检察业务工作不同频、党建引领与业务工作不同步等问题,相比于党建工作,业务数据虽也能走在全市前列,但就全区来看,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业务工作开展的步伐相对滞后,两者差距较大。
(二)“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无论是从人员配备、案件数量还是社会影响力上看,刑事检察相对较强,公益诉讼检察发展较快,但民事、行政监督类案源少,存在明显业务短板,相对薄弱,今年6项涉及行政检察的数据指标中,我院有4项空白,没有足够案件支撑打造亮点。刑事执行谋划不足,监督力度较弱。
(三)对“依法能动履职”理念认识不到位,系统审视案件能力较弱
工作常以碎片化的“物理叠加”为主,没能跳出“就案办案”固化思维,对于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关注不多,对溯源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如针对防城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高发、频发,虽年年开展校园普法宣传,犯罪率仍居高不下,今年疫情结束后,辖区刑事案件数量陡然增加等问题,没能打破主责主业的格局认识,从案件特点中提取规律、总结原因,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或利用大数据进行溯源治理。
(四)虽谋划了多个工作品牌,但品牌效应达不到预期
积极谋划“边陲检韵党旗红”党建品牌、“边境+民族”刑检品牌,“边城检馨”未检品牌,“一线两点两跨区三大保护区”公益诉讼品牌等一批检察工作品牌,但在品牌打造过程中,均存在各自问题、短板。如党建品牌与业务融合不够紧密。“边境+民族”刑检品牌谋划不足,缺乏宣传力、影响力,也没有典型案例支撑。未检品牌“一官一栏目、三站三基地”中,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使用率不高,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作用、成效不明显。公益诉讼品牌虽能按照市院“一中心四轴线”检察公益诉讼品牌布局,以“界河线”线路图为基础与有关单位签订协作机制,但机制签订后跟进力度不足,没能做好后续的常态化交流和信息共享。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聚焦主线,增强政治自觉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推进思想提标、作风提优、管理提效,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动党建工作、检察工作的利器。
(二)坚持能动履职,强化法律监督
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继续破题、持续深化。发挥好一体化办案优势,构建上下一体、跨区域合作的工作格局。抓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各项检察举措,全力服务推进乡村振兴等各项战略任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大对司法救助、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等多个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力度,推动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数字”赋能,提升办案质效
紧跟时代发展大势,不断创新法律监督方式,最大限度激发数据对边疆民族地区法律监督工作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坚持上下贯通、一体联动,打造检察数据管理、分析研判、参谋决策等职能有机整合的智能中枢,打破“数据壁垒”,凝聚共管共治合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四)坚持唯旗是夺,争创先进示范
把“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作为加强本院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将积极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主动作为、靶向发力,深入推动检察工作“内涵式发展”,擦亮“防城检察特色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