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破坏环境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广西某某有限公司、孙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听证时间:
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10:00
二、公开听证地点: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听证室
三、相关事宜:
(一)听证会议允许旁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旁听,申请旁听请于2023年10月26日前向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770-3232530;
(二)参加听证人员参加旁听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三)参加听证人员应遵守听证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