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凤(化名,12岁)是一名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家中只有年迈的奶奶。案发时,小凤正在村里的一所小学上学,由于放学途中遭到性侵,身体及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从此以后不敢独自一人上学,性格也变得孤僻、害怕,邻里乡亲也对其指指点点,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到小凤家中了解情况后,得知小凤此前是由于户籍问题不能转学到城区,所以只能在家读书,小凤的父母在城区钢铁厂上班,有固定的租房。为了让小凤尽量远离其遭受伤害的地方,检察官跟城区教育局领导多次联系后,小凤得以顺利转学,并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目前,小凤学习成绩正在慢慢提升。
这是防城区检察院倾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一个缩影。该院自2015年3月荣获防城港市“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以来,始终秉持“高定位、高标准、高水平”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脚踏实地采取各种措施,全方位、多侧面地推进和深入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2016年12月,该院公诉科被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授予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